dingding 发表于 2021-8-1 15:57:58

《高层管理人员工作规范》部分内容更改


通 告

为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为促进完成管理工作体系的优化改革,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将《高层管理人员工作规范》中的“各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每年需以常规公益服务活动负责人身份进行工作不少于三次”更改为“各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级别的在京管理人员,每年需以常规公益服务活动负责人身份进行工作不少于六次,且以普通义工身份参加常规公益服务活动不少于四次”。
该规定自2019年12月份起执行。
理事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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