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8-27 11:18:52

合作邀请





平台共享 发展共谋 合作共赢
                                                                        ——诚邀社会各界合作伙伴

   北京此心社会工作发展中心(Beijing Pure Heart Social Work Development Centre)是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北京义工联盟(Beijing Volunteer Union)成立于2009年1月8日,是北京此心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慈善服务、资源对接、公益孵化、青年培养、项目研发、公益文化推动的综合性、自发性、非营利性的公益平台。
   机构依托自身优势,整合社会慈善力量,坚持“尽己之力,助残扶弱;齐心协力,服务社会;无私奉献,传播爱心”的宗旨,遵从“行胜于言,勿忘初心”的公益精神,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专业服务。
   截止目前,注册建档义工15000+,未建档义工10万+,合作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中院校及其他公益团体300+,遍布全国19个省份。其中,专业义工占40%,是开展公益服务的核心力量,20-45岁青年义工占80%,是组织成长的主要力量。截至2021年2月,共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4046场,爱心文体活动666场,公益讲座401场,大中小型公益项目292个,参与公益项目287个,公益服务次数8万余次,公益服务时长近20万小时,为社会大众提供超过110万人次的公益服务及公益活动机会,影响全国近千万人次。先后被中央、北京、河北等电视台,湖南、浙江等卫视,及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腾讯新闻、今日头条、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等多家主流媒体争相采访报道,在业界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在有序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同时,还深入开展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以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公益服务的内容。先后与国家民政部、团中央、北京市政府、河北省委、黑龙江地方政府、解放军309医院、国家电网等单位开展支教、助学、扶贫、救灾、义诊、捐赠等活动,多次与其他公益组织共同开展各类公益主题活动。且在2009年被民政部授予“国旗勋章”荣誉奖项,受到了政府领导的亲切接见。

以下是近两年来的部分合作回顾: ……………………
   2018年合作回顾   2月4日与中共临沂市河东区驻京流动党员党委签约合作协议   3月31日与中央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志工部签约合作协议   4月12日与北京居尚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4月14日与十一学校SepInto教育公益社团签约合作协议   4月18日与曲水流觞筝乐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4月20日与北京琴筝国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4月25日与北京艺海盛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6月2日与清华大学医学院药学院紫荆支队签订合作协议   6月2日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专业团总支签订合作协议   6月6日与携程旅行网签署合作协议   10月13日与北京鲜味优选商贸有限公司签约合作协议   10月13日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学院志愿团在光爱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10月27日与北方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11月3日与爬行者公益团北京分团确立合作伙伴关系

   2019年合作回顾   1月10日与北京琛鸿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5月11日与恋尚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11日与盛世投资签署了合作协议   9月24日与分享通信集团达成合作协议
未完待续……………………
   现诚邀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爱心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院校等团体积极参与我们的优秀公益项目,共同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同时帮助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院校等团体提升品牌形象。


(一)参与方式   1. 资源支持:结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院校等团体的自身特点,定制公益合作项目及方式,资源共享,扩大品牌效应。
   2. 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院校等团体可根据其特点选择与品牌理念相吻合或重点关注的项目,通过实践的方式提供服务,进行合作(例如养老、助残、教育创新等)。
   3. 权益支持:合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院校等团体可依托自身优势,为义工提供权益,间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4. 其他支持:除上述形式外,若各团体希望能拓展更多元的合作参与方式,可与我们相关人员进行洽谈。

   (二)合作要求
   1. 高度认同我们的公益理念和发展理念。
   2. 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且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 不限领域、不限行业,以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合作宗旨,尽己所能帮助社会。
   4. 双方公益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作权益
   我们与所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院校等团体遵循平等尊重,资源共享共创的合作理念与原则,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影响力,实现合作共赢。
   根据双方具体合作方式的不同,可共享我们的部分资源,如荣誉资源、互联网资源、活动资源、创意资源、福利资源等。具体合作细节双方视实际情况进行商定。

   (四)合作咨询联系人:杨萌电话:15101164354微信:monaonly33邮件:bjyglmygqy@163.com

   请有合作意向的组织或团体点击链接:https://www.wjx.top/jq/29866154.aspx填写合作意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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