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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文法律服务团普法推送之:民法典合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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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新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今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民法典》合同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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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共有526条,占民法典条文总数的40%以上,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体例上来说,合同编由原来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变为通则、典型合同及准合同三部分。“合同编”的主体沿用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大部分内容,并在其基础上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修改、添加了部分条文。

  民法典合同篇的出现对人们当今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有什么影响?

  1.规定“霸座”行为

  近年来,出现了很多列车“霸座”等不良行为,不仅酿成惨剧,也造成了社会的不良风气。此次合同编中加强了对旅客权利的保障,如根据《民法典》第815条的规定,必须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有效时间、班次、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因为旅客在购票时,选择座位,支付车费,实际上订立一个客运合同,旅客需要在有效车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座位号去乘坐,如果坐其他位置,或者超出约定的距离,已经违约。合同篇对类似行为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能够减少、防止这些行为发生。
  
  2.禁止高利放贷

  近年来,民间借贷领域问题突出,高利放贷现象普遍,风险大,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社会风气。《民法典》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都将视为没有利息,不再局限于“自然人借款合同”,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确定,如果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这是《民法典》合同篇首次从民事基本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贷,这是之前的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此次规定有利于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并减轻中小企业的资金负担。

  3.保护业主权利

  近年来,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各类纠纷经常出现,针对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更好保护业主的知情权,便于业主对物业服务事项予以监督,合同编草案明确规定,第944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新规的出台,为业主提供了确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专家覃开艳说,越来越多的业主意识到小区管理是业主的权利,通过业委会成立来实现自助管理,体现更多自主权。

  4. 规定中介合同禁止跳单

  如今在房地产行业热度不减的大背景下,中介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中介人之间竞争激烈、利益需求,出现了不少“跳单”行为,例如今年大火的电视剧《安家》中就出现过多次“跳单”情节,让人们开始意识要保护中介人利益的重要性。此次《民法典》合同篇明确规定禁止中介合同跳单,《民法典》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此次规定更有利于保护中介人的利益,也能让违背诚信原则的委托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保障中发挥着最为基础性的作用。《民法典》合同编是在系统总结我国合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植根于中国大地,结合我国民生实情,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经验的总结,具有了中国特色,适应我国经济生活、交易实践的需要。《民法典》合同篇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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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李宜霖
排版:唐晴
审核:阮雅琴

怀文法律服务团
202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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