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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文法律服务团以案释法之:降低起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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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20日,大连一名10岁女童小琪惨遭杀害,弃尸现场女孩的衣服凌乱,明显有被性侵嫌疑。女童身中7刀最终因失血过多而亡,警方当天就将13岁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抓获。依据《刑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案发数日后,受害人父母仅在派出所问话时见过蔡某某父亲一面,蔡某某父母从未主动联系受害者家人,也没有说过一句道歉的话,只是让警察带话说愿意卖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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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名词解释:收容教养

  是指对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由政府进行收容、集中教育管理的一种强制性的教育改造行政措施。具体场所包括工读学校、收容所、少管所等,期限一般为1-3年,如果在收容教养期间发生新的犯罪行为,可延长收容教养期限,并与原收容教养的剩余期限合并执行,但实际执行期限不得超过4年。

03法律分析
  【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由于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应当降低起刑年龄】
  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仁爱与公正相对,离开了公正,仁爱也不复存在。对于故意杀人这种重罪,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刑罚无法改造人性,它只能遏制邪恶,对于儿童也是如此。对于犯下滔天罪行的儿童,即便可以教育矫正,也必须在惩罚的基础进行改造。”考虑到取消刑事责任年龄的提议很难被接受,所以罗翔建议把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周岁,“12的孩子对于是非对错已经存在基本的认识,很难说他们不知道杀人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反对: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表示:未成年人在生理与心理与成年人不同,未成年人有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未成年人需要培养健全的人格、学习足够的知识与谋生技能。一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禁,会导致未成年人在犯罪后,其正常社会化的过程被中断,他的知识储备与交流能力随之也被中断。监禁对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和健康人格的形成产生负面作用,正常社会化的进程被中断,使其形成负面的犯罪人格。

04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 自身预防
  
  未成年人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机,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不法分子的随意侵害。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为首要任务,不提倡直接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摆脱困境后还可以通过12355青少年法律援助热线、12348法律咨询热线获得专业咨询及法律援助,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二)家庭预防
  
  首先,家长需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好榜样。其次,家长要与子女多沟通,建立起与自己孩子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的柔情关系。再次,要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
  
  此外,由于家长的文化水平、认识能力、法律和道德意识以及教育的方法都存在着差别,绝大多数家庭教育具有片面性,致使“溺爱型”教育、“苛求成才型”教育占多数。因此,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使之成为预防犯罪的重要一环,开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培训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各级群团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家长家庭教育的培训和指导,对家长进行教育子女注意事项的教育,提高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的理性能力。

  (三)学校预防
  
  现代社会,心理健康已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将他们培养成正常人,在犯罪预防中很重要。因此,学校和家庭都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在教会未成年人公正对待他人的同时,还要教会他们如何防止外来的侵害。现在的未成年人没有最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危险意识和逃生抗暴力的能力,使其面对强暴无能为力。

  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除课堂上注重法制教育渗透外,可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在校园中积极营造师生间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使青少年生活在一个勤奋、求真、团结、友爱、正直,人格受尊重,正义得扶持,非正义被排斥的校园环境里,并努力启蒙和巩固他们人性中最美好的同情心,自尊心和爱心。

  加强个别教育,对问题少年要时时敲响警钟,通过耐心仔细的谈心谈话,潜移默化地感化他们。

  完善学校法制教育机制,使其发挥作用。可针对中小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结合典型案件,编写专门教材,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的案例分析,使学生从中学到自我保护技能,得到有益的启迪和警示。让孩子了解到犯罪的严重后果,从根源上降低犯罪。同时,要规定法制教育课必须成为一门必修课程。

  (四) 社会预防
  
  要加强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管理,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文化和社会丑陋现象,净化社会环境。重点清理整顿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

  政府必须加大执法力度,禁止所有店铺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禁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容留未成年人;禁止影、剧院上映未成年人不宜的节目而容许未成年人入场;禁止各书店出售黄色书刊、暴力书刊;禁止电视播放黄色、暴力片。

  建立社区青少年行为档案。居委会或村委会应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一次普查。一是可以引导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二是可以了解未成年人各自的爱好、习惯和需要,以便给予帮助;三是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学历情况,为他们创造接受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四是可以及时发现少数未成年人违法违纪苗头,适时进行矫治和重点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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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马慧
                        排版:巴桑永吉
                        审核:阮雅琴

                    怀文法律服务团
                                         2020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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